米乐·M65人被禁业,化妆品行业监管力度再升级

更新时间:2025-04-15 类型:公司新闻 来源:米乐·M6新闻中心

米乐·M6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法院公布了一则处罚信息。2022年8月起,被告人李某某、熊某某通过多种手段,以远低于正品的成本价格仿制13种一线国际品牌的化妆品,通过“促销”“代购”等话术溢价销售。

仅半年时间,李某某、熊某某销售假货685万元,非法获利521万元,还有近164万余元的货物待售。最终,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八十万元;判处被告人熊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八十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事实上,大牌造假一直是违规“重灾区”,最近,某网店经营者马某因提供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阿玛尼”、“兰蔻”、“香奈儿”等化妆品小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共处罚金250万元(推荐阅读:获刑3年,罚款数百万!这一领域又“暴雷”)。

除此之外,3月至今,各级监管部门还开出多张罚单,其中,有3人被监管部门判处10年内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2人被判终身禁业。

5人领到“禁业”罚单,添加禁用物质是主因

近日,广西省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开出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首例化妆品行业“终身禁业”罚单。

广西省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靖西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购买散装膏体、珍珠粉、氯霉素注射液、康霜曲咪新乳膏等原材料,在某自建房生产祛痘天然中药护肤膏。经抽样送检,该化妆品中检出咪康唑、氯霉素、曲安奈德醋酸酯等化妆品禁限组分。与之同时,该公司还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标签不合规等违法行为。

相关监管部门判定黄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没款共计340000元,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对其公司没收不合规化妆品,并处以罚款147085元。

而前些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儿童“毒面霜”事件,也有了新进展。

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厅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显示,因在婴幼儿化妆品中添加禁用物质,于2022年被监管部门判处终身禁业的“吴某某”,此后以他人名义再次生产添加禁用原料“他克莫司”的婴幼儿化妆品,最终,吴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处被告吴某某及其经营管理的恒某公司、中某公司共同支付赔偿金人民币96万余元,并就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

截图源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无独有偶,3月6日,广东省药监局一天公开通报两条处罚信息,两家化妆品企业均因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而被吊证罚款,相关负责人被禁业。

具体的,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嘉瀛”)被责令停产停业6个月,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其法定代表人陈某被罚款46920元,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广州暨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暨宣”)则被责令停产停业6个月,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3款产品的产品备案,其原法定代表人马某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朱某某分别被罚款56923.61元和39549.6元,两人均被罚10年内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家公司均为“惯犯”——信用中国信息显示,广州嘉瀛此前就因产品检出未标注成分、禁用原料及未经批准新原料、标签与备案造假等而被多次处罚;广州暨宣也多次因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而被罚。

广州嘉瀛和广州暨宣都曾多次被罚(截图源自启信宝)

根据多地监管部门的不合规通报可知,“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是多数企业的“通病”。

3月10日,23家企业因“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被广东省药监局通报,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依法采取责令其暂停生产、经营等紧急控制措施。就在同一日,信用浙江也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金华市贝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寻肤记维生素E乳”,存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严重缺陷的情形,被罚没127633.6元。

明知违法而故犯吃下近350万元巨额罚单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分别明确规定,“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但有人为了非法牟利不惜铤而走险。

典型如广西临桂区市场监管局在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在某电商平台购买的“泥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通过对涉事经营场所突击检查发现,涉案人员谢某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情况下,自行采购原料、配制加工并销售化妆品,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对谢某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原料、包装物及相关工具,没收违法所得5721.1元,并处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类似上述明知违法而故犯的还有广州海关发布的一则处罚案例,据相关行政处罚书显示,广州蓝之天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蓝之天”)旗下子公司10年间为该公司生产法定商检产品甲油胶,该公司明知出口销售甲油胶属于法定商检货物,仍由境外客户通过其在国内货代订购其生产的自主品牌/OEM甲油胶产品。同时,广州蓝之天还指使员工未经报检,将甲油胶自行向境外销售至俄罗斯等国外客户。

截图源自广州海关

相关部门经查发现,广州蓝之天涉案甲油胶货值累计达6925.44万元,广州清远海关针遂对其生产、销售的甲油胶逃避商检这一违规行为,处以罚款346.27万元。

近50批次不合规化妆品被通报,染发膏“黑榜常客”将被从重处罚

除上述案例外,综合国家药监局及地方药监局、信用中国等部门、平台发布的信息看,3月份,还有至少数十家企业因产品、标签等这样那样的不合规因素而被通报、处罚。

以3月20日国家药监局通告的47批次不合规化妆品为例,染发膏是“重灾区”,共计有16批次不合规产品被通报,其中,魔歌染发膏、英歌染发膏等“黑榜常客”再次上榜。

截图源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值得一提的是,魔歌染发膏的生产企业广东优亿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还曾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但相关部门经查发现,被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确为上述企业生产。该公司将因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被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还有企业因相关成分超标被处罚——广州梦萱化妆品有限公司向相关部门送检生产“卡丝亚臻宠奢耀洗发乳”使用的“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原料留样,被监管部门检出该洗发乳中的聚丙烯酰胺类原料含量为4.4129mg/kg,超标8倍,因此被罚没2.3万元。

综上不难看出,监管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正在进一步加强,禁业、巨额罚款、吊销证照、取消产品备案等重罚成为常态。可以预见,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倡导下,不合规的企业和从业者,终将被淘汰出局,而那些合规经营的企业,也将获得更健康的成长“土壤”。